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可申报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:
1、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已列入省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开发计划,达到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。
2、项目属于电子信息、生物工程和新材料、机电一体化、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领域。
3、项目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。
4、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居国内或省内同行业领先地位,产品销售利润在15%以上。
5、产品已经占有一定的国际、国内市场份额,且市场竞争优势明显、前景好。
6、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有重要示范、带动作用,社会效益显著。
凡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项目,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如下主要材料:
1、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。
2、 科技开发计划项目立项依据、验收证明。
3、 科技专项贷款合同及项目付息凭证。
4、 其它相关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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