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科技成果鉴定,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已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;
2.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的权属方面的争议;
3.技术资料齐全,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;
4.有经科技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技厅(委、局)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。
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是:
1.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;
2.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,并符合规定;
3.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、先进性和成熟程度;
4.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;
5.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。
科技成果鉴定流程图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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